重大调整!客梯资质分为A1/A2/B级;货梯、自动扶梯不分级别!
2019-01-22 10:54:59来源:广西快申电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9年 第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国务院在全国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的要求,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实施,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特种设备监管,经广泛征求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对现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进行了精简整合,制定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附件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附件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附件3),现予公告。
以上目录和项目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月16日
许可类别 |
项目 |
由总局实施的子项目 |
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或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子项目 |
备注 |
制造 单位 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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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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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2.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3.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4.液压驱动电梯 5.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 |
许可参数级别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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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 改造修理 单位许可 |
电梯 安装(含修理) |
无 |
1.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1 、A2、B) 2.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3.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4.液压驱动电梯 5.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 |
许可参数级别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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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电梯许可参数级别
设备类别 |
许可参数级别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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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A2 |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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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
额定速度>6.0m/s |
2.5m/s<额定速度≤6.0m/s |
额定速度≤2.5m/s |
A1级覆盖A2和B级,A2级覆盖B级。 |
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
不分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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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
不分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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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驱动电梯 |
不分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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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 的杂物电梯) |
不分级 |